常德中山外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,杜绝重、特大火灾事故,努力减少火灾危害,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,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,特制订本管理制度。
一、组织机构与职责
1、为了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,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由校长、分管领导、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。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,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。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,常抓不懈。
2、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:
(1)认真贯彻国家、省、地、市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,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,强化措施,及时总结,加强管理。
(2)大力宣传《消防法》,结合每学期初、期中、期末、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,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的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、技能的培训,使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及安全逃生办法。
(3)组建义务消防队,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、学习业务,熟练使用消防器材。在人员变动时,及时调整,保证组织健全。
(4)对消防重点部位,要配足消防器材,定期组织检查,保证完好有效。
(5)保持高度警惕,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,发现隐患,及时整改,确保安全。
(6)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,给予奖励;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,给予处罚,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。
二、消防要害部位的管理
1、学校确定将学生宿舍、食堂、图书室、语音室、电脑室、打印室、财务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,落实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。
2、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,并建立消防档案。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,一旦发现,要立即制止。
3、根据有关规定,把配备的消防器材、灭火器放在明显的地方。管理人员要学习、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,能正确使用灭火器,会报警。经常检查灭火器等消防设备,健全保养制度,如发现过期,要及时向领导报告,更换消防设备。
4、学校电工人员要经常检查电器、电线的使用情况,不准乱拉临时电线,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。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,定期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5、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、空调等设备时,先检查线路、插头的安全情况,使用结束时,要切断电源。
6、图书、打印室的保管人员打开门窗时,要保持室内有人,人离开时,随时关好门窗,严禁火种入内。
7、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认真执行消防制度,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。组织学生活动,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,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。
三、应急措施
1、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一旦突然发生火灾,在学校的现场内,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,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。
2、在教室里,一旦突然发生火灾,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,负责组织灭火疏散抢救工作。
3、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,第一是组织撤离,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,第二报警,第三组织灭火。
4、保护现场,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