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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《阳光下成长》学生艺术展演选拔赛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-03-14   信息来源:Miclin   浏览次数:559

关于举阳光下成长学生艺术展演选拔赛

  

根据省教育厅、常德市教育局“关于举办第五届学生艺术展演赛的通知”,学校决定举行“师生艺术作品展演选拔赛活动”在此基础上选拔推荐优秀节目、作品、征文、论文参加市、省、全国第五届学生艺术展演赛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:坚持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导向,坚持“立德树人”的育人宗旨,面向 全体学生,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,展示向真、向善、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,促进学校德、美改革发展。

二、组委会:

   长:左平 

    副组长:李志明 宋国炎 孙昌耀 黄继银 师迎

        具体负责人:宋国炎 师迎

  三、参赛时间2015315日—5上中旬

  四、参项目和内容:

  分艺术表演、艺术作品两大项

 (一)艺术表演节目要求:

  Ⅰ、声乐节目:小合唱:人数不超过15人(含伴奏),不得伴舞,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
  Ⅱ、器乐节目:小合奏或重奏:人数不超过10人,不设指挥,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。

  Ⅲ、舞蹈节目:群舞:人数不超过36人,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。双人舞或三人舞: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。

  Ⅳ、戏剧节目:含校园短剧、小品、课本剧、音乐剧等,人数不超过8人,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。

  Ⅴ、朗诵节目:作品文体不限,须使用普通话,人数不少于2人,不超过8人(含伴奏),不得伴舞,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。

 (二)艺术作品要求:

   Ⅰ、绘画作品:国画、水彩画(丙烯画)、版画,或其它画种。尺寸: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(69cm*138cm)对开,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(40cm*60cm)。 

   Ⅱ、书法、篆刻作品:其作品尺寸不得超过四尺宣纸(69cm*138cm)。

   Ⅲ、摄影作品:单张照和组照(每组不超过四幅,需标明顺序号)尺寸均为14英寸(30.48cm×35.56cm)除影调处理外,不得用电脑或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。

五、竞赛奖励设置

  1、集体奖根据各班参赛作品的数量和质量评选出“优胜班级集体”三名。

  2、个人奖:按照参赛作品的类别”分项评选出“特等1-3名3-5名等奖5-8名三等奖若干名。

  3、奖 励:荣誉证+奖金

六、竞赛程序与要求:

1、准备阶段:3月15日至5月8日;

2、投稿阶段:5月9日至5月18日,稿件送交学生科师老师或书画室宋老师处;

3、评选选拔阶段:5月19日至5月22日;

4、优秀书画展示、给奖:5月23日至5月28日。

5、要求:全校各年级、各班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,培养个人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,展示向真、向善、向美、向上的淑女形象和美德。本次活动专八班学生可不参与,其他各班学生必须参与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  常德中山外语职业学校

                       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3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