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《阳光下成长》学生艺术展演选拔赛的
通 知
根据省教育厅、常德市教育局“关于举办第五届学生艺术展演赛的通知”,学校决定举行“师生艺术作品展演选拔赛活动”在此基础上选拔推荐优秀节目、作品、征文、论文参加市、省、全国第五届学生艺术展演赛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:坚持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导向,坚持“立德树人”的育人宗旨,面向 全体学生,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,展示向真、向善、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,促进学校德、美改革发展。
二、组委会:
组 长:左平
副组长:李志明 宋国炎 孙昌耀 黄继银 师迎
具体负责人:宋国炎 师迎
三、参赛时间:2015年3月15日—5月上中旬。
四、参赛项目和内容:
分艺术表演、艺术作品两大项
(一)艺术表演节目要求:
Ⅰ、声乐节目:小合唱:人数不超过15人(含伴奏),不得伴舞,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Ⅱ、器乐节目:小合奏或重奏:人数不超过10人,不设指挥,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。
Ⅲ、舞蹈节目:群舞:人数不超过36人,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。双人舞或三人舞: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。
Ⅳ、戏剧节目:含校园短剧、小品、课本剧、音乐剧等,人数不超过8人,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。
Ⅴ、朗诵节目:作品文体不限,须使用普通话,人数不少于2人,不超过8人(含伴奏),不得伴舞,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。
(二)艺术作品要求:
Ⅰ、绘画作品:国画、水彩画(丙烯画)、版画,或其它画种。尺寸: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(69cm*138cm)对开,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(40cm*60cm)。
Ⅱ、书法、篆刻作品:其作品尺寸不得超过四尺宣纸(69cm*138cm)。
Ⅲ、摄影作品:单张照和组照(每组不超过四幅,需标明顺序号)尺寸均为14英寸(30.48cm×35.56cm)除影调处理外,不得用电脑或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。
五、竞赛奖励设置:
1、集体奖:根据各班参赛作品的数量和质量评选出“优胜班级集体”三名。
2、个人奖:按照参赛作品的类别”分项评选出“特等奖1-3名、一等3-5名、二等奖5-8名、三等奖”若干名。
3、奖 励:荣誉证+奖金
六、竞赛程序与要求:
1、准备阶段:3月15日至5月8日;
2、投稿阶段:5月9日至5月18日,稿件送交学生科师老师或书画室宋老师处;
3、评选选拔阶段:5月19日至5月22日;
4、优秀书画展示、给奖:5月23日至5月28日。
5、要求:全校各年级、各班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,培养个人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,展示向真、向善、向美、向上的淑女形象和美德。本次活动专八班学生可不参与,其他各班学生必须参与。
常德中山外语职业学校
2015年3月13日